客户服务热线

15351767111

在线客服
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
地址: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科技园
电话:0517-86887111
商务热线:15351767111
传真:0517-86809111
邮编:211600
E-mail:jhjtyb@163.com
http://www.china-jtyb.com/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  <   新闻中心   <   国务院新规:万元以上预付卡须实名购买
国务院新规:万元以上预付卡须实名购买

发布时间:2011-11-24 7:50:42

电感式液位变送器液位变送器联合报道:昨日(11月23日),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 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并开始征求意见。该办法规定,购万元(含)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,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,包括购卡人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时间、地点、卡号、金额等信息,相关信息需保存5年以上。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提及: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,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;发卡企业终止受理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,应允许持卡人免费赎回预付卡资金余额;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,不得具备除兑付商品、服务以及充值以外的功能。

  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特别指出,发卡企业不得协助持卡人以赎回等任何形式套现。

电感式液位变送器液位变送器联合报道:商务部称,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,防范资金风险,促进反腐倡廉。

  今年上半年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指出,有关部门“要尽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,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,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”。

  对此,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表示,消费场所需要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,看是否与购卡时登记的身份信息相符。“这个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消费场所把好关,假如消费场所有意不核对身份信息,就会使政策流于形式。”

版权所有 Copyright(©)2009-2011 江苏捷特仪表有限公司
电话:0517-86887111   15351767111    传真:0517-86809111    地址: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科技园
技术支持:易品网站建设专家 苏ICP备15015248号